

上海自贸区的便民办税服务主要体现在一下四点:
一是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进行提速。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请,审批流程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,改为由办税服务窗口当场办结,极大地缩短了纳税人等候时间。
二是除无实际经营地或实际经营地非本市的纳税人,一般不再进行实地查验,待纳税人发票升版时,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开展。真正实现“先批后核、核批分离”,充分还责、还利于纳税人。
三是进一步科学下放发票审批权限。
四是完善上述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。成立专业审批所和纳税评估所,加强对“先批后核”事项的动态监控和纳税人“还责”、“还利”情况的跟踪评估。自由贸易试验区税务分局的第一套便民办税“组合拳”,既是积极落实总局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的具体体现,也是打造符合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、探索符合自贸特色的可复制、可推广税收管理道路的有益尝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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