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外商投资公司名称变更需要哪些材料?以及注意事项。

作者: admin 日期: 2016-06-10 15:50:24 人气: - 评论: 0

一、名称变更
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外资公司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;
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
3、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;

4、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;

适用于企业名称核准与登记不是同一登记机关。

5、公司营业执照正、副本(可以在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核准后申请人换照时提交);

6、其它有关文件、证件。

名称变更后,企业应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修改章程批准和换领新的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,持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向登记机关办理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的备案,名称变更登记时已提交的除外。


相关内容

发表评论
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)
暂无评论


Copyright © 2012-2014 南京广之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. 保留所有权利。 Powered by 江苏注册公司

页面耗时13.9774秒, 内存占用1.36 MB, 访问数据库13次

苏ICP备1405707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