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范围
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
序号 | 文件名称 |
1 | 《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》 |
2 |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|
3* | 其他有关文件(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) |
4 |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隶属企业印章) |
5* |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|
规范要求:
1、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、签字笔填写,字迹应清楚。
2、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,应提交原件。
3、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,需提交中文译文,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。
4、同时申请多项变更时,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。
5、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其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。
6、第3项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提交批准文件;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,应提交相关许可的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7、第5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的,变更核准后,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,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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